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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事关乌海人的“小电驴”!
我国是电瓶车生产、消费大国,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瓶车4228万辆,电瓶车已成为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如何在便利出行的同时保证安全?近期,多项规范要求出台,一起看——
为加强我国电瓶车行业管理,规范公司制作经营行为,提升产品质量,全方面提升电瓶车生产、销售、使用、充换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近日,工业与信息化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电瓶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瓶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规范条件》按照合理地布局、保障质量、创新升级、安全生产的原则制定,分为企业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与管理、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监督和管理、附则等9部分31条内容。《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申请条件、申请审核及公告程序、监督管理、附则等5部分17条内容。鼓励优秀的电瓶车生产企业积极申请规范公告,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确保始终符合规范条件的要求,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对于不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将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电瓶车行业规范条件》《电瓶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规范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过程,《技术规范》将有效提升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使用的过程中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率。
4月28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面启动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会议指出,要健全品质衡量准则体系,将防止火灾阻止燃烧性能、电池安全使用年数的限制、防篡改技术、互认协同、识别代码等明确到位,对不执行标准的生产企业要严格处罚、限制生产。要严格产品质量监管,对电瓶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逐一审查生产资质,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督促销售企业严格进货检查验收。要强力打非治违,管住“线下”经营网点、维修店铺和“线上”电子商务平台,严查超速行为,加大对回收、组装蓄电池的打击力度。要疏堵结合解决难题,新建项目要将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规划、落实配建要求,既有小区要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多措并举管理和约束“进楼入户”行为。要建立报废回收体系,尽快出台老旧蓄电池报废标准,统筹推动老旧电瓶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要加强溯源倒查追责,建立事故溯源调查机制,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列入失信名单,对发生火灾事故的电瓶车、蓄电池品牌及型号要曝光公示,督促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开展全国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五一”假期前后安全防范工作
工业与信息化部近日公开征集对《电瓶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防触电保护类别”中,增加了电瓶车用充电器不得设计、制造及使用车载形式。
我国是电瓶车生产、消费大国,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瓶车4228万辆,电瓶车已成为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如何在便利出行的同时保证安全?近期,多项规范要求出台,一起看——
为加强我国电瓶车行业管理,规范公司制作经营行为,提升产品质量,全方面提升电瓶车生产、销售、使用、充换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近日,工业与信息化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电瓶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瓶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规范条件》按照合理地布局、保障质量、创新升级、安全生产的原则制定,分为企业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与管理、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监督和管理、附则等9部分31条内容。《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申请条件、申请审核及公告程序、监督管理、附则等5部分17条内容。鼓励优秀的电瓶车生产企业积极申请规范公告,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确保始终符合规范条件的要求,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对于不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将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电瓶车行业规范条件》《电瓶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规范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过程,《技术规范》将有效提升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使用的过程中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率。
4月28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面启动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会议指出,要健全品质衡量准则体系,将防止火灾阻止燃烧性能、电池安全使用年数的限制、防篡改技术、互认协同、识别代码等明确到位,对不执行标准的生产企业要严格处罚、限制生产。要严格产品质量监管,对电瓶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逐一审查生产资质,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督促销售企业严格进货检查验收。要强力打非治违,管住“线下”经营网点、维修店铺和“线上”电子商务平台,严查超速行为,加大对回收、组装蓄电池的打击力度。要疏堵结合解决难题,新建项目要将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规划、落实配建要求,既有小区要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多措并举管理和约束“进楼入户”行为。要建立报废回收体系,尽快出台老旧蓄电池报废标准,统筹推动老旧电瓶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要加强溯源倒查追责,建立事故溯源调查机制,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列入失信名单,对发生火灾事故的电瓶车、蓄电池品牌及型号要曝光公示,督促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开展全国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五一”假期前后安全防范工作
工业与信息化部近日公开征集对《电瓶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防触电保护类别”中,增加了电瓶车用充电器不得设计、制造及使用车载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