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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果园”用一场9000多万的官司告知你35类商标多重要

日期: 2024-01-16 03:46:02 来源: 米乐体育在线官网 阅读: 1

  近来,深圳百果园和海南百果园之间的一场索赔额高达9000多万元的商标官司落下帷幕。

  因以为深圳百果园在出售过程中运用的“百果园”标识,损害了本身持有的第1466895号“百果园文字及拼音”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南百果园(东方祥麟菜果基地有限公司),将其告上法庭并索赔经济损失等合计9100万余元。

  一审败诉后,海南百果园又上诉至福建高院,近来福建高院做出判定,确定二者商标类别不同,共存于商场不会形成顾客的混杂,故此,驳回了东方祥麟公司的悉数上诉恳求。

  海南百果园(东方祥麟公司)是一家从事反季节瓜菜及热带生果出产、出售的综合性农业企业,其前身为成立于1996年11月12日的东方市祥麟菜果基地。其注册的商标被核准用于第31类鲜生果、新鲜蔬菜等产品上。

  深圳百果园公司则成立于2001年12月3日,是一家集生果收购、栽培支撑、门店零售等于一体的连锁企业,到现在,已具有超越4000家的全国连锁门店。

  深圳百果园公司经过请求注册或商标转让等方法取得第6807648号“百果园”文字、第19720607号“百果园文字及图”以及第19517003号“PAGODA”文字等多件商标。

  2016年12月29日,原国家工商行政办理总局商标局确定深圳百果园公司运用在商标注册用产品和服务世界分类第35类替别人推销服务上的“百果园”商标为驰名商标。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运用“百果园”标识的行为是否损害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即深圳百果园公司有无超出核定产品(第35类)的规模进行运用,与东方祥麟公司商标形成近似?

  深圳百果园供给了其与果农、生果栽培企业等生果源头企业签定的购销合同,可见深圳百果园公司不是一家栽培生果的农业企业,其服务归于第35类,替别人推销。

  小合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有介绍过35类商标的重要性。许多传统企业以为,自己的产品归于商标分类的前34类,只需注册了与公司制造产品类别相应的商标就可以了。

  但实际上,第35类商标与企业运营严密相关,其有助于对企业的运营或办理,有助于由企业广告部分为各种产品或服务供给服务、经过种种传达方法向大众进行广告宣传。

  注册了第35类商标,便是把商场推广的主动权握在了手中,即可以躲避别人对本企业商标的歹意攀交,也能为企业未来的扩展开展奠定根底。因而,为维护企业品牌利益,在商标注册时,应考虑将第35类商标作为防护商标予以注册。